3.1 编制原则


   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:
3.1.1 政府组织、部门合作。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,有效建立相关部门合作和衔接机制,统筹协调各部门及管线单位的建设管理要求。
3.1.2 因地制宜、科学决策。从城市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出发,合理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、建设规模、建设类型及建设时序,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。
3.1.3 统筹衔接、远近结合。从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利用角度,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,统筹综合管廊与相关设施的建设时序,适度考虑远期发展需求,预留远景发展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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